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为全面反映2017年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,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,对2017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进行全面分析汇总,形成《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年度报告(2017年)》,现予发布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年度报告(2017年)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21日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25号公告附件.docx